律师分析:
为规范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物资捐赠活动,保护捐赠者和受赠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捐赠物资管理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物资捐赠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捐赠物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基金会捐赠的其有权处分的合法的实物形式的资产。
第三条 基金会在开展物资募捐和接受捐赠活动时,应严格贯彻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严禁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四条 捐赠人捐赠的物资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