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购房合同必须购房本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多几份,因为很多地方都需要确认身份的,有国家单位的还要去单位里开个购房证明,要加盖公章的,要是分期付款的还需要有工作证明,一般要用人单位出具一个证明文件证明你本人的确是在单位上班。
一、住宅产权证明怎么开
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去房管局开具。首先需要填写房屋产权证明单和房屋坐落的位置,一定要明确具体到左右位置及门牌号及房屋面积平方米。其中该房屋产权归属有几个人就写几个人。还需要填写房屋产权编号。需要单位进行盖章签字和填写日期。当然各地具体要求不同,也可以先咨询房管局再去办理。
二、工伤索赔申请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四)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三、买房贷款需要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一)本地购房人贷款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固定单位的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月银行划账的流水证明、相应学历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
(二)外省市购房人贷款证件:本人暂住证、在京固定单位的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月银行划账的流水证明、相应学历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
(三)境外购房人贷款证件:在满足在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的前提条件下,境外购房人需填写《境外人士在京购房审批表》,然后提供在京居住证、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一年以上的稳定工作收入证明、税单及银行流水等。此外,外籍人士还需要做公证,公证书上的名字必须是中文名字才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