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订单不要货了犯法。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具有依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验收货物的义务,不履行或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买方给付定金后,不要货物的,可以扣留其定金作为违约补偿。另外,如果还有其他损失的,还可以继续要求其赔偿违约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