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一、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上载明的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
一、证据是什么时候上交
证据什么时候上交都可以。但是当事人最好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证据提交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2、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3、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4、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5、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怎么办
目前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遇到房产纠纷,在处理纠纷的时候如果无法协商,很多人就会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怎么办呢?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不再质证,不被法院采信。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时,应将证据材料复印多套,一般将证据原件在交人民法院核实后自行留存,立案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复印件即可。根据规定,房产纠纷中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举证权利;如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法院一般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到法院打官司主要通过证据来说明事实,打官司不上交证据会有败诉的风险。
三、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间是15天左右的时间,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法院的名称;
(二)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
(三)鉴定材料;
(四)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
(五)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六)鉴定意见;
(七)承诺书。鉴定书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附鉴定人的相应资格证明。委托机构鉴定的,鉴定书应当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从事鉴定的人员签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勘验前将勘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参加的,不影响勘验进行。当事人可以就勘验事项向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和说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注意勘验中的重要事项。人民法院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