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安徽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4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6元、14元、13元、12元4档。第一档次为1520元/月,16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第二档次为1350元/月,1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淮北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铜陵市区。第三档为1250元/月,1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亳州市区,宿州市区,阜阳市区,滁州市区,六安市区,池州市区、九华山风景区,安庆市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宁国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泾县。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