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司解散注销后,土地使用证还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在公司解散清算时,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理,转让或者拍卖,转让拍卖后,土地使用权归受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