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一年期的附加险在到期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客户的身体状况进行重新审核以确定是否再续保,审核的主要依据就是客户上一年度的出险情况。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若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而该保险事故的发生足以影响公司决定是否同意一年保险期间届满后对被保人的续保的,保险公司对续保生效后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向客户无息退还续保的保险费。
病假住院是否扣工资
病假住院会扣工资。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工伤保险是否属于强制险
工伤保险属于强制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自愿投保,国家提倡单位为职工上商业保险,但不强制。
医疗保险是否包括生育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其中,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根据《关于妥善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2号)规定,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统一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中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0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加条件的工资欠条是否有效
欠条中所附的条件,只要是合法的,且双方都认可的,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比如要求自写欠条的日期起,按银行四倍以内的利率计算利息,这是可以的。如果工资欠条上附加不合法的条件属于无效条件。
个税附加扣除费是否适用每个人
个税附加扣除费不是适用每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