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拖欠工资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1、在原则上劳动的争议在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是1年,仲裁时效的时间从当事人晓得或者当晓得当事人的权利利益受到侵害的日期起开始计算。但在现实社会中有些当事人害怕失去工作丢失饭碗,即便是知道自己的权利利益受到侵害也不会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2、故此国家法律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时效期限方面做了一些特殊的规定,该规定中第27条规定:“在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当事人的劳动所得的报酬所发生的争议,当事人申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受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间期限的限制,但双方的没有劳动关系的时候,即在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后1年内提出仲裁;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人民的工资将如何解决
1、在现实社会中工作上有很多的时候用人单位会拖欠劳动人民的工资的情况,劳动人民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会以最好的时间给劳动人民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
2、如果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后劳动保障部门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人民工资的问题上不能合理的解决,劳动人民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
3、如果对于法院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法院的仲裁结论书之后的15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全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所得的报酬之外另加劳动所得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