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加大补贴发放的核实力度。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开展耕地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组织人员逐户调查统计耕地面积,核实耕地质量状况。
一、陕西省农业补贴对象: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予以补贴;
3、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不予发放;
二、陕西省农业补贴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
1、加大补贴发放的核实力度;
2、强化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
3、严格落实“一卡通”发放;
法律依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