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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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厅机关各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厅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1.江枝英(省委农办主任,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主持厅全面工作,分管厅市场与涉外处。
      2.刘 洪(省委农办副主任,厅党组成员,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省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3.刘 伟(省委农办副主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省委农办主任分管省委农办秘书处;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分管厅计划财务处、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厅新农村建设处、省经济作物研究所。
      4.刘光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分管厅人事处、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厅种业管理处、厅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处、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以及厅产业结构调整办、厅高标准农田办工作。
      5.吴国昌(厅党组成员):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分管厅执法监督处、厅科技教育处、厅畜牧兽医局、厅渔业渔政局、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水生生物保护救助中心、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省养蜂研究所以及厅禁捕退捕、生态办工作。
      6.邓贤贵(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分管厅办公室、厅法规处、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厅机关大院、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后勤工作,厅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工作。
      7.路文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分管厅发展规划处、厅政策与改革处、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8.曹爱珍(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委员会领导下,主持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9.兰永清(厅党组成员、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分管厅直属机关党委、厅离退休干部处;协助分管厅领导分管厅人事处;主持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厅业务处室分管厅领导完成中心相关处室支撑工作。
      10.杨 光(厅党组成员):协助分管厅领导分管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以及外经外事工作。
      11.赖金生(厅一级巡视员):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分管厅农垦局、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12.罗 锋(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分管厅领导分管厅渔业渔政局、省水生生物保护救助中心、省水产科学研究所以及厅禁捕退捕工作;主持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厅业务处室分管厅领导完成中心相关处室支撑工作。
      13.刘长城(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协助分管厅领导分管厅政策与改革处;主持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全面工作。
      14.郑 敏(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委书记):协助分管厅领导分管厅计划财务处、厅市场与涉外处;主持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委全面工作。
      15.刘春茂(厅二级巡视员):协助分管厅领导分管厅科技教育处、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以及厅生态办工作。
      16.刘宝林(厅二级巡视员):协助分管厅领导分管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厅种业管理处、厅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处以及厅产业结构调整办、厅高标准农田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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