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其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房。只要是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办理流程为:①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②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③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
一、安置房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回迁民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
(二)、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三)、办事程序:接件—初审—审核—签发—制证—收费发证;
(四)、工作时限:20日;
(五)、需提供登记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
4、房屋拆迁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凡上述复印件必须带原件核实。
二、安置房出售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吗?
1、安置房出售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
《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2、其他安置房税收规定
《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第五条
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遗产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