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把食品出口至美国,除了要保证产品符合美国食品法规,还有哪些要求呢?
FDA根据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对于出口美国食品有以下要求:
1.FSVP
根据【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第301条,从2017年5月30日,进口商对于进口至美国产品,需要验证其安全性。这个就是#外国供应商验证程序#(Foreign Supplier Verification Program:FSVP)。
FSVP要求进口商对于其进口产品是否根据PCHF生产制造,有无不合格品(adulterated)或者标签错误(misbranded)等进行确认。
这里要注意的是,有部分食品是不在适用范围内的,例如:需要TTB许可的含酒精饮料等。
FSVP的要求为下:
食品供应商对于法规遵守情况的审查 危害分析的审查 对于供应商的验证情况 改正措施 进口时有特定的进口商 FSVP的定期评价 上述2与3的记录保存(最低2年)*对于出口食品标签,我们也提供标签审核,制作,咨询等服务,详情可后台咨询。
2.进口食品相关证明
根据【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第303条,FDA可以要求进口商提供进口食品符合本法案相关的证明。该证明可以是由原产国政府机关或者是第三方认证机构发行。
3.VQIP
根据【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第302条,为了使进口食品手续更加简单快速化,导入了VQIP项目。进口商可以任意参加此项目。
参加此项目的好处除了能够使通关手续变得迅速,而且还专门设有VQIP帮助服务。
申请此项目需要16,400美金,有效期为一年。
4.第三方监管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第307条,对于提供上述 2与3 相关证明的第三方机构,设定第三方认证制度。
对于第三方认证要求,可以详细参照 21CFR1-60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