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商家不能将商品出售前的包装损坏,否则视为销售次新品,应予以明示。若该商品开启包装后,不属于质量问题和假冒伪劣商品,而是因个人原因不想要了,商家可以拒绝退换货。这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就算是拆封过,商家也无权拒绝消费者的退换货请求。而如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比如虚构商品质量、假冒伪劣等,那么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换货。总之,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认真查看商品信息,了解好退货政策,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在需要退换货时,最好保留好销售凭证、拍照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地退货。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明知商品存在缺陷,或者该商品的特性决定不适用于退货的,消费者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意味着商家如果未明示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但是,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是特性决定不适用于退货,消费者就不能行使无理由退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