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双方的定义上来区别:不良债权,是指公司企业的资金、商品、技术等借与或租借到其它公司企业但面临无法收回或收回少量的现象。不良债权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因素在于我们国家的法治化程度不够,客观的说,我们国家无论从法律的制定、法律的执行以及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财务监管、信用制度)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从企业自身内部来说,不良债权的产生缘于企业对债权的监督管理不够。
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银行的不良资产严格意义来讲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98年以后中国引进了西方的风控机制,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分类,其中将正常、关注归为银行的存量资产,将次级、可疑、损失三类归为银行的不良资产。除最主要的不良贷款以外,银行的不良资产还有不良债券等。**资产指出NPL周期中,随着不良资产证券化、债转股的落地,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可以变通的参与到企业的股权以及生产经营中,并赋予监事职能。
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的不良资产,非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适用统一会计准则,该类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一、不良资产剔除法
这里所指的不良资产,与会计上严格意义的不良资产定义有所区别,除包括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等虚拟资产项目外,还包括可能产生潜亏的资产项目,如高龄应收款项、存货跌价和积压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由于不良资产是导致上市公司虚盈实亏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公司一个未引爆的“定时炸弹”,因此在对那些存在高额不良资产的上市公司进行年报分析时,对不良资产进行剔除分析就显得十分重要。在运用不良资产剔除法时,可以将不良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比较,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即说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有问题;同时也可以将当期不良资产的增加额与当期利润总额的增加额相比较,如果前者超过后者,说明上市公司当期的利润表可能有“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