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_x000D_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