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没收违法所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超面积的宅基地买卖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