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签完劳动合同多久上班
可以当天就上班,需要依据双方约定来确定。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新员工的入职流程是什么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一)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二)入职报到:
1、人事中心向新员工发放《面试评估表》,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①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③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管理卡);
④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⑤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①部门领班负责发放考勤卡、管理卡、工具箱、工衣柜等一系列工作物品,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②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如:行政部由领班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理疗部有技术老师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
(三)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相应规章制度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资源中心。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上班当天就马上签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正规的公司都要先退员工本人进行短期考察,刚入职的员工还是有一定的波动期的,短期之内因为无法适应公司的各种要求就离职的情况也很常见。但是上班当天就签合同也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不过,签了合同也并非就不能理离职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