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申请岗位调动是否合法:工伤后不能随便调职。1、劳动者受工伤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调动工作岗位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哺乳期间岗位调岗合法吗
1、公司主动与在哺乳期内的员工商量调岗,并得到同意就不犯法。就其调整工作岗位的性质来说,属于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而在一般情况下,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调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表示出来,进行变更。如果用人单位恶意在未与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变更,是不可以的,劳动者有权就其变更拒绝。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员工拒绝公司岗位调动如何处理
员工拒绝调岗,公司需分情况处理。1、公司调岗既没有合同约定,也不是法定调岗情形的,员工拒绝公司需要继续给员工提供原来的工作岗位。不能提供的,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出现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调岗的情形,员工拒绝调岗视为违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员工无法胜任现在的岗位,需要进行调岗,但员工不同意的,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安排培训。员工既不同意调岗,又不同意参加培训或者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过失性辞退。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也需要具备合理性、合法性。调整前后的工作种类、薪资待遇都不能相差过大,尤其是不能带有侮辱性质地调整岗位。《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公司的岗位调动在符合上述合理、合法的条件的情况下,必须有相应的约定或已经公示的规章制度规定,方能按规定处理。否则,员工不同意调岗,与公司不能协商一致的,只能安排原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调动了合同要重新签订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动的,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最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工伤申请时间是否是不变期间
工伤申请时间是除斥期间,属于不变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期间的交通费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1、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可以申请赔偿。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都可以申请赔偿。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