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1、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2、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3、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社保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什么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当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当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当地(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统筹范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该指标反映参保人员在整个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平均水平,是计算基本养老金的重要指标。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
实际缴费年限即职工在当地实施养老保险的缴费制度以后,按照规定进行保险缴费的实际年限,称为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其作用是审核参保人员是否符合退休条件及计算其基本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社保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