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人的权利包括要求定作人协助的权利、收取报酬的权利、留置权;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是按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的权利主要是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支付成果的权利;定作人的义务是按约定承担提供材料等辅助义务,并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给承揽人。
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承揽合同当事人要尽的义务有:、承揽人的义务是按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的义务是按约定承担提供材料等辅助义务,并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给承揽人。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居间人有收取报酬等权利;有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等义务;而委托人有要求居间人如实报告、和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等权利;有支付报酬等义务。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什么
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标的。相关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合同订立时一方当事人无权处置与该合同相关联之财产的事实本身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在合同订立后未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也未取得处分权时如何保护善意第三人则是另一个问题。合同标的这个问题是指,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了标的物的善意第三人能否合法地保有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是什么
、出卖人义务
()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第三人不得和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
()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以外的有关单和资料。
、买受人义务
()支付价款;
()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义务应当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