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拍卖程序
一、委托拍卖:委托人向拍卖行提交拍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及产权证件等资料。
二、现场勘查:拍卖行对委托人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查委托拍卖标的。
三、签定合同:委托人与拍卖行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四、公告与展示:拍卖行在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标的进行不少于两天的展示。
五、确定竞买人:欲参加竞买者,需到拍卖行办理竞买手续,交规定数额的保证金,领取竞买牌后,确定为正式竞买人。
六、实施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师主持,竞买人公开竞价,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后,拍卖成交。
七、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
八、交款领物: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竞买款及拍卖佣金领取拍卖标的。
九、办理产权证: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及有关资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及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一、拍卖房子需要交过户费吗
通过法院公开进行司法拍卖所获得的房产,办理过户的流程和普通过户没有多大区别,具体流程在房管局会有公示。差别在于过户所需要的资料不同。法院拍卖的房产办理过户不需要原户主提供土地证和房产证,而是要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除此之外,还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委托拍卖书、拍卖单位于成交人之间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个人身份证件、各项税费的缴纳证明等。
二、拍卖合同需要备案吗?
拍卖合同不需要备案。拍卖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拍卖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一般包括准备阶段,正式拍卖,成交交货三个流程,不包括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