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取消“年终奖”及地方性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再执行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除符合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予以保留,按原方式发放外,原省、市、县出台的津贴补贴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一律予以取消。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组成
2.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
【法律依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通知》 第六条 相关政策 (一)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除符合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妇女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予以保留,按原方式发放外,原省、市、县出台的津贴补贴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一律予以取消。(二)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发放补贴。退休(职)人员补贴标准,由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