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均在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无自有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为现在的房子不到10平方米。
1、年龄限制: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人户籍限制: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离异的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
收入的条件限制
如果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二、海淀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按类领表
2、领表填表
3、核定总额
4、登记备案
5、等候公示
三、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吗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建议海淀区市民申请保障性住房,具体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查询,因为北京保障性住房的市场需求仍然很大,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群体住房多的话,等待的时间会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