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电表是供电局负责,坏了,供电局的责任。如果是供电公司直供,电表坏了供电公司会无偿为你更换新表的,由此产生的非正常电费也应该由供电公司埋单(当然,这种情况有时也要你去据理力争的);如果是电工承包收费的,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家每月不可能用1000多度电,但有一个办法可试:就是把旧表套新表的下庄头,待运行几天后看两只表的误差值是多少,从而大致推算出每个月多出的计量数(度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