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年。居住证在不损坏的情况下长期有效,但居住证应当每年签注一次。短期居住证半年内经签注可以转换为居住证。逾期不办理签注的,自动中止其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签注的,持证人出示居住证,受理人员审核下列材料: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在居住地工作证明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