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与死缓的区别:
1、死缓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而是一种与死刑立即执行相对应的死刑执行制度,死刑是一种刑罚制度,应当判处死刑,不得立即执行;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核实属实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3、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