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费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1、居间人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是属于劳务收入的一种,个人取得劳务收入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居间人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负有以下的义务:
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
2、要为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居间服务。
3、为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报酬。
4、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上述是律师整理的内容,依据《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后取得的服务费,属于劳务收入的一种,所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