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在正常辞职后要求结清所有欠薪,而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约定拒不支付欠薪,那么用人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为员工办理工商执照注销登记等手续,导致员工未能按时领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被追究责任。
如果员工在正常辞职后要求结清全部劳动报酬,而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寻求法律支持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拖欠工资找什么部门管用?
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或申请维权:
1.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管理用人单位的部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协调用人单位尽快支付欠薪。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欠薪。
3.公安机关:如果用人单位故意逃避支付欠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其立案调查处理。
4.法院: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投诉或申请维权时,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以便更好地维权。同时,建议在维权过程中保持沟通和协商,尽量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