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的条件是:1、劳动者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应当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受到了交通事故伤害;4、职工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怎么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
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包含: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如何认定上下班的途中的工伤
一、在恰当的时间(包括加班及出差时间),在工作场所与居住地点(包括公司的单位宿舍、租住的地方及住所地)之间合理的线路所放生的事故。二、该职工在恰当的时间,从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往来于工作地之间合理线路的途中。三、在恰当时间、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顺便做一些日常生活中所必须的活动,若发生上述规定的事故,也属于工伤的范畴。其四上下班路线不只一条,在合理时间内其他相对恰当的路线也属于此范畴。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
从以下因素来认定:一、时间因素。“上下班途中”应该是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根据职工上下班路程的远近,使用交通工具的不同,综合考虑交通状况、天气情况、行使安全等因素,合理裁量的一段理性人的上下班时间范畴。二、路线因素。这里所说的路线应该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而不是必经路线,合理路线可以是地面路线、地下路线(地铁、过江隧道等)或者高空路线(高架桥等),因不同的劳动者考虑的主要因素不同,只要劳动者选择的路线符合行使便捷、费用较低、安全性好等一项标准,就可以认为是合理路线。
关于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处理的程序: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必须仲裁以后,如有不服才可进入诉讼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部门申请。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