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从2021年1月1日起,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
二类区由52.5元/人/天提高到70元/人/天;
三类区由70.2元/人/天提高到90元/人/天;
四类区5000米以下由88.8元/人/天提高到110元/人/天;
四类区5000米以上(含5000米)由92元/人/天提高到120元/人天。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 宿舍取暖补贴的数额,仍旧按照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4%计算。宿舍取暖补贴的最低额不得超过195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规定。1956年规定的最低额有些偏高的,应该适当降低,例如黑龙江省宿舍取暖补贴的最低额,应该由35元降为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