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驻村三年,对驻村工作补助情况是比较清楚的。我们这边的驻村工作队都改称为乡村振兴工作队。对乡村振兴工作队的补助和对驻村工作队的补助一样,基本没有变化,但总体还不错,足够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安心在村里工作。这些补助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伙食补助。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伙食补助根据实际驻村的时间按每天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由派出单位予以报销。乡村振兴工作队按照要求,每月必须驻村20天以上。实际上,没有特殊情况,就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一样,工作日驻村,节假日和双休日可以放假回家。但可能因为存在各种检查,而且驻村工作事情比较多,可能很多节假日都不能放假。去年国庆节我还在驻村,8天假只放了1天。伙食补助是按照实际驻村的天数可以报销的。所以平均下来每月大概可以报销2000多元,碰到特别忙碌的情况,比如2020年新冠疫情刚爆发的时候,驻村工作队员被要求不放假,每天要进行防疫工作,有近两个月伙食补助有3000元,但这个补助我相信没有人愿意拿。
第三、租房补助。我们这边不管是之前的驻村工作队还是现在的乡村振兴工作队,都要求脱产,必须吃住在村。一般村委会很少能提供住宿的房子,而且就算纵提供,也不是很方便,因此一般都要租房。有些村处在开发区,租房费用是不低的,所以市里制定了标准,每人每月租房费用不能超过1500元(包含水、电、物业等费用)。这个标准还是不错的,一个工作队租一个套间,每人一间房,还是足够的,住着也比较舒服。我们之前驻村的时候,三个队员租了一个3室2厅1厨2卫的房子,每人一间房,自己做饭,还是挺方便的,基本上在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不过,租房是按照实报实销,是不能按照最高标准补给个人的。
除了以上的补助,新进的队员还有不高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可以购买床上用品、洗漱用品、厨具餐具等等日常用品。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还有工作经费。我们这边是按照每年5万元的标准划拨到村里的。工作经费只能用于走访慰问、组织培训、参观学习等等,不能用于个人消费。对于工作经费的报销也有严格的规定,1000元以下由村委会主任和驻村工作队长签字报销,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要召开村委会和工作队员集体会议讨论通过,由村委会主任和驻村工作队长签字报销。5000元以上要报组织部门批准,才可以支出报销。
总体来说,我们这边对驻村工作队的保障还是比较完备的,队员在驻村期间基本上不会有生活上的困难,可以安心开展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