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收押人犯进行审讯,填写《收押人登记表》;2、进行人身检查,女性犯人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且检查过程在场工作人员必须有二人以上;3、男性和女性以及未成年犯分别关押;4、若有单独关押需求需要干按机关证明,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5、拍摄半身照一张,纳入档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总结以上以上就是看守所收押人犯的程序流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