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号码去世过户规定需要办理继承手续,继承手机号码的使用权。
个人号码过户需要原户主及新户主持有效证件,按照实名制要求现场办理。对于原户主身故的特殊情况,家属可凭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应公证文件材料至指定营业厅办理,并且公证书应证明其是唯一继承人或得到其他继承人授权。
办理手机号过户的流程:
1、出示机主的身份证,柜台的工作人员在核实身份,查询手机卡没有欠费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相关的业务;
2、出示新机主的身份证,柜台工作人员复印证件;
3、工作人员出据一份业务受理单,卡过户到新机主的名下;
4、单位用户持双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5、个人和单位之间办理过户需持机主个人有效证件和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业务。
办理手机号过户注意事项:
1、过户保留原客户的服务功能、套餐、业务与优惠方案,如要取消或变更,需重新办理;
2、新客户只能为个人客户,且在新客户名下,最多只能拥有十个预付费已办理身份证件确认号码,超过十个不能再作为新机主办理过户业务;
3、过户前发生但在过户日还未结算的该号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新机主支付;
4、过户以后,不能查询和打印过户前原机主的通话清单;
5、过户时系统不会重置客户的服务密码,需在客户密码重置或修改密码处为新客户设置新的密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