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证明,是在医保报销的时候需要用到的一种证明材料,以此证明其患有的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因此在报销的时候是需要用到的。下面为你整理了慢性病证明怎么进行办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一、慢性病证明怎么进行办理
1、需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近期检查报告单、二级集一身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慢性疾病申请表、寸照2张。
2、办理地点
参保地医保中心认可的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凭借诊断病历进行申请。
3、哪些慢性病可申请
据查询资料发现,由于各地区医保政策有一定差异,因此对于可申请的慢性病种类规定并不一样,例如上海包含25种、广州包含20种、成都包含15种,但是常见的慢性疾病基本都包括在内,例如高血压、糖尿病、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
患者需具备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疾病证明书与检查辅助材料需同一医疗机构出具),然后到医保经办点办理慢性病证。
1、参保人办理好慢性病证明后,领取并填写《慢性病鉴定表》,并将此表和相关材料交给有缘的医保科。
2、由鉴定医院的慢性病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疾病进行鉴定,并给出鉴定结果。
3、初审通过的人员资料交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会有相关机构上传参保人资料,参保人拿到慢性病待遇卡后,就能享受慢性病治疗优惠。
医保报销的流程:
首先需要申请人先办理报销申请手续,随后,提交报销所需要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地点在参保人所需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
在接收到申请人的报销申请之后,管理局的受理部门将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对于申请人所提供的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决定最后的受理结果。
若申请材料有误或不齐全的话,受理部门将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在这5日之内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准备好,并修正材料中有误的内容。
而申请人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的5日之内,要将材料补正完毕。超过期限将不予补正,并且撤回申请。
若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完毕,可以在深圳医保报销的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若核查过程无误,即报销申请完成,申请人在领取过《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后,就可以报销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办理慢性病证明是需要携带有效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认可的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申请办理的。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慢性病证明怎么进行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