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第11号)》文件,“自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租赁、关键设备租赁等应税行为一律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在从事不动产租赁服务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11%。”但是,对于房东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如果其符合规定标准,可以享受到3%的简易征收税率。具体规定如下:1.房屋在同一产权证下;2.出租面积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且同一城市;3.租金按年度或者更长时间支付的。如果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享受到3%的简易征收税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租房发票的开具,房东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租赁合同、产权证、身份证明等。如果有涉及特殊情况,比如税务机关认为发票不符规定的,也可能会被要求重新开具或进行加税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