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2351”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维权热线,由中华全国总工会12351维权热线办公室负责管理。职工通过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及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及时就地就近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做出处理。
12351的受理范围如下: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职工对需帮扶及解决生活困难的求助;职工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申诉;职工对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其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按份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一百八十一条 【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