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是双鸭山市的最高行政机关,由市长领导,下设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机构。该政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依据上级政府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市的各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以及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双鸭山市人民政府还应当积极处理市民和企业的投诉、建议和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同时,该政府机构还需负责市级机关内部的协调、沟通和衔接,确保各部门之间、各级政府之间的工作衔接有序、高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