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兵团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告
为提高兵团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升广大退休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按照我国统一安排部署,近日,兵团人社局公布《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告》,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法统一,继续采取1普调、2挂钩、3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法。普调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 、“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长缴费、多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倾斜调整体现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此次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按照要求,兵团此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2024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
2024年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资计算如下:
1、一普增:55元/每月/每人
2、两挂钩
(1)、与工龄挂钩(缴费年限挂钩)
15年及以下:1元/年
16-30年:2元/年
30年以上:4元/年
备注: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与养老金挂钩
以2021年12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企业退休人员不含120元采暖费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乘以1.6%。
备注:四舍五入到元。
3、三倾斜
(1)、向老年人倾斜
70-74周岁:10元/每月/每人
75-79周岁:15元/每月/每人
80周岁及以上:35元/每月/每人
(2)、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二类地区:10元/每月/每人
三、四类地区:15元/每月/每人
五、六类地区:35元/每月/每人
(3)、向原转业干部倾斜
企业退休人员中原转业干部,调整后达不到2024年兵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注:1.2024年1月1日以后,年满70周岁,从到龄之月起,企业退休人员增加255元/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90元/月。从到龄之月起,年满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105元/月。
2.新疆艰苦边远地区分类按照国人部发〔2006〕61号、新人社发〔2010〕12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