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商场如果不能证明跌伤的顾客属于是意外事故,那么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商场属于公共服务场所,其对商场内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那么从事住宿、餐饮、经营活动或者是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那么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