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般来说,土地闲置两年会被收回,闲置土地是指超过有偿使用合同的、或者是划拨决定,超过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土地。已开发的国有建设土地,如果开发建设用地的面积,占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是投资额达不到法律要求的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也可视为闲置土地,会被国家有关部门征收利用。
【法律依据】: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