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厂房拆迁,企业进行搬迁所花费的搬迁费由拆迁部门给予企业补偿,企业因拆迁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拆迁部门也应给予适当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