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非法同居的认定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符合其中一种,即可认定为非法同居。1.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3.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一、怎样离婚不离家的法律后果离婚不离家可以双方约定确定,其法律后果具体如下:1、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3、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二、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有: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