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他项权证遗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作废,要求抵押权人进行补办。他项权证遗失的后果是不能注销贷款,逾期后抵押权人可以将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受偿。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_x000D_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_x000D_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