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禁行路段:康藏路、雅州大道(通工厂路口至协和广场路口)、西大街、中大街、东大街、新民街、羌江南路、碧峰峡路(南二路路口至北环西路跨线桥)、熊猫大道(熊猫大道与青年路交叉路口至熊猫大道与凤仪路交叉路口)、西康路东段、建新路、雅雨路、正和路。
(二)城区道路区域:北外环线(不含)以南,南外环线(不含)以北,康藏路高架桥(含)以东,爱国路(含)以西,龙观西路(含)以北,雅赵路八角亭加油站以北区域内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