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观点:1.放高利贷行为本身不具有刑事违法性2.放高利贷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团伙放高利贷能判几年
团伙放高利贷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也不违法。如果出借人利用自有资金高利放贷给他人,属于民间借贷中的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高利转贷罪。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法律只是对于高出来的利息部分不予保护,但也不反对,所以私自放高利贷并不违法。
二、非法经营协助者罪
非法经营协助者,如果对非法经营的犯罪性质不知情,没有参与到违法活动里,或者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没有罪。反之如果非法经营行为本身就构罪,协助者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从犯,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基础上,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放高利贷后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放高利贷的行为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也就是不会被判刑。但如果放高利贷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集资诈骗罪等刑事犯罪时,才会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