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这样的,首先,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工作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申请公示登记;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之后申请人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