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租房认租流程如下:申请人提交《认租申请书》,携带规定资料到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_x000D_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_x000D_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_x000D_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