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居民的日常居住,完善小区事物管理,现在大多数物业都受了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较多的授权,这样在小区内的活动就更加自由和方便。有了较大的授权,有些物业看中外墙广告可观的利益,直接出售小区外墙的广告位。因为小区外墙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重要财产,如果任意由业主支配并出售广告位的话,那就会给小区业主带来极大的广告收益损失。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小区物业未获授权,无权擅自售卖小区外墙的广告位。小区外墙作为小区的一部分,应视为小区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全体业主才有权处分或利用。但是,物业如果有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的许可,就可以售卖小区外墙广告位,但相关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对于物业出售小区外墙的广告牌从中取得的利益,物业公司可以使用部分公共收益,因为物业公司收取公共收益、维持小区秩序时,付出了劳动,一般情况下,公共收益的25%归物业公司所有,75%归所有业主所有。部分物业公司因为亏损,使用公共收益维修小区道路、路灯等,可视为和业主分享了公共收益。
另外,物业公司不公布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已是普遍现象,实践中,业主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公共区域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决定该部分收益的具体用途。
2、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处罚、纠正。
3、联合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公开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或者请求对公共区域的收益进行分配。
物业公司出售小区外墙的广告位,没有将广告收益明细的,业主们找上法院的话其实可以收集较多的证据证明,若是对于起诉有困难的,建议可以直接找个专业的律师代理。
一、小区地下车库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小区地下车库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地线车库并没有算进公摊之内的,则其产权是属于开发商的;
2、如果地下车库是算进了公摊面积的,那么地下车库是属于业主所有的。
一、地下车库是否能够买卖,具体如下:
1、通常情况下,能够买卖的车库,是有两种类型的,一个是产权车库,另一种车位,是没有产权证的,但是具有使用权;
2、要是车库是属于非盈利性的,或者是算进了公摊内,就属于小区配套,车库的产权是属于小区内所有业主的,开发商没有权利对其进行支配;
3、而若是车库是以盈利性规划制造的,则不属于公摊内的。那么车库的产权就是属于开发商的,当开发商获取看预售许可证后,便可对其进行出售。
二、小区地下车库收费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每天最高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租用地下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库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综上所述,应当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