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的不同:性质不同、发放的权利证明文件不同。
1.预告登记指当事人订立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确保将来兑现物权,而依据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便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加以登记,使其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效能,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3.拓展资料:房产证是对特有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录特定房屋共有状况和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根据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备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