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的时候,能否追债给公司股东是许多债权人所关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只要股东已全额出资,即使公司仍有无法清偿债务,也不能向股东追债,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债权人可向其要求赔偿。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享有法人财产权。该公司用其全部财产为公司的债务负责。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限于其已认缴的出资额,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对其认购的股份负责。风险提示: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未出资、出资不足、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情形,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另外,即使公司股东已全额出资,只要存在下列情况,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公司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如果公司未及时清算,虚假清算,缺少清算资料等,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混同的。《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的,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以向以足额的股东索赔吗
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就不能要求股东承担未清偿债务了。但要是公司股东存在未出资、出资不足、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的等情况时,当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债权人可以向名义股东追债吗?
不管是名义股东,还是实际的出资人,债权人都不能向他们追债。公司依法清算后,有多少财产用来还债的就用多少,多了股东分,不够的股东不补。下列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向股东追债的: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个人与公司财产混同等情形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3、公司破产或解散后,公司股东未依法清算,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债。风险提示: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不成立。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隐名股东就赔偿钱款进行追偿。
债权人如何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
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2、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3、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4、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风险提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务人向子公司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能否撤销?
债务人向子公司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不能撤销。债务人为灵活融资、发展企业而向其全资子公司无偿转让财产,是从直接所有转变为间接持有财产,且债务人可以通过子公司的经营所得中获利,使资产得以增加,该行为未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能够通过行使抵押权、质押权实现债权的,不得行使撤销权。风险提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债权人符合行使撤销权的要件后,在行使撤销权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仅限于起诉。债权人向债务人口头提出异议、发律师函的方式都不能起到撤销权的法律效果。2、撤销权诉讼被告主体的确定。债权人起诉可以仅以债务人为被告,也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让与人为第三人。起诉时,应当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诉讼请求的确定。除了要求撤销债务人不当行为之外,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
股东能否向公司借款
可以。1、一般情况下,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借贷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该借贷行为一般应认定为有效。2、但是股东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不能向公司借款。风险提示:股东向公司借款,双方应订立借款合同,同时需要明确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1、利息。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2、款项交付。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3、还款期限。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4、担保。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约定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避免约定为一般保证。5、管辖法院。在借款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对于出借人而言有利的管辖法院。